1.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審計委員會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審計委員會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本公司於民國100年8月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第五屆任期:民國110年7月5日至民國113年7月4日
委員會成員:
職稱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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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召集人 | 吳貴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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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委員 | 謝宏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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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委員 | 張茂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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