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於董事會。配置內部稽核主管一名。
二、內部稽核任免、考核及薪酬:
1.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2.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核及薪資報酬係依據本公司之「招募任用管理辦法」、「績效考核管理辦法」、「晉升管理辦法」、「職等職稱核敘辦法」及「薪資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簽報至董事長核准。
三、內部稽核運作:
1.年度稽核計劃之擬定及執行: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包括每月應稽核之項目),年度稽核計畫應經董事會通過;修正時,亦同。
2.內部稽核人員針對公司內部控制相關循環及上級交辦事項進行例行性或專案性查核,確保內控制度確實執行。
3.內部稽核人員將其稽核發現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呈送相關主管、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並定期追蹤其改善情形。
4.內部稽核人員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並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