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於民國107年6月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應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1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 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年度財務報告及期中財務報告。
11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第二屆任期: 民國110年7月5日至民國113年7月4日

委員會成員:
職稱 姓名 主要經(學)歷
獨立董事/召集人 吳貴霖
  • 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研究所
  • 青雲國際副總經理
  • 百剛科技總經理
  • 威剛科技副總經理
獨立董事/委員 謝宏宇
  • 政治大學商學院經營管理碩士
  • 信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 密科博(股)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委員 張茂松
  • 中國醫藥研究所
  • 為恭醫院中醫部副執行長
  • 撼訊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 撼智物聯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 同心堂參藥行負責人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請選擇下載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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